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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大祥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文件名称: 关于邵阳市大祥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6-0018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区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6-10-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10-20 效力状态:

关于大祥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10月19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曾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祥区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52741万元,为预算的97.03%,同口径(下同)比上年增长12.57%,增幅居全市第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487万元,为预算的105.04%,比上年增长21.85%。

各征收部门收入完成情况:区地税局完成19172万元,为预算的99.96%,比上年增长15.96%;市地税直属局完成    4991万元,为预算的92.08%,比上年增长6.85%;区国税局完成18220万元,为预算的86.68%,比上年增长0.56%;区财政局完成10358万元,为预算的118.59%,比上年增长37.57%。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0576万元,为预算的96.54%,比上年增长11.99%(其中:企业所得税完成2290万元,为预算的114.79%,比上年增长33.14%;个人所得税完成1418万元,为预算的95.10%,比上年增长10.35%;增值税完成2764万元,为预算的81.34%,比上年下降5.63%;耕地占用税完成1646万元,为预算的92.32%,比上年增长    7.09%)。专项收入完成1646万元,为预算的185.57%,比上年增长115.16%。罚没收入完成439万元,为预算的59.97%,比上年下降30.43%。行政性收费完成960万元,为预算的     76.07%,比上年下降11.7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690万元,为预算的86.58%,比上年增长0.42%。其他收入完成7176万元,为预算的150.06%,比上年增长74.09%。

上划上级收入完成20254万元,为预算的86.47%,比上年增长0.32%。其中:所得税完成9535万元,比上年增长23.40%;增值税完成8153万元,比上年下降18.60%;营业税完成2306万元,比上年增长2.31%;资源税完成66万元,比上年增长37.50%;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划194万元,比上年增长33.79%。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5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支出108670万元,为预算的91.10%,比上年增长32.16%。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含上级追加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2万元,为预算的97.87%,比上年增长24.10%;国防支出984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14.73%;公共安全支出3021万元,为预算的93.41%,比上年下降21.51%;教育支出19386万元,为预算的96.50%,比上年增长16.04%;科学技术支出192万元,为预算的82.76%,比上年增长74.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3万元,为预算的67.29%,比上年增长5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5万元,为预算的87.79%,比上年增长35.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0万元,为预算的92.13%,比上年增长31.25%;节能环保支出430万元,为预算的52.70%,比上年下降11.70%城乡社区支出12130万元,为预算的94.53%,比上年增长127.41%;农林水支出9917万元,为预算的81.38%,比上年增长26.23%;交通运输支出792万元,为预算的44.20%,比上年增长14.7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55万元,为预算的95.85%,比上年增长403.46%;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103万元,为预算的23.09%,比上年下降59.29%;住房保障支出1892万元,为预算的98.90%,比上年增长99.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5万元,为预算的87.28%,比上年增长73.14%;其他支出593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39.11%。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5年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7518.0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965.8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552.17万元。2015年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区通过以公开发行债券方式对2014年审计认定部分债务进行置换,金额共计7600万元,置换的资金已全部用于本级财政垫付债券回补国库、两路指挥部建设债务、建设局“34号”地债务、检察院两房建设基建债务、湘商产业园建设债务。201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007万元,已全部用于预算平衡。

(四)收支平衡情况

全区公共预算收入 3248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762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807万元,调入资金79万元,加上年结转结余8853万元, 收入共计128850万元;减公共预算支出108670万元,减实际上解支出1967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76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0万元(市统一调整结转指标,无平衡财力),年末结转结余8673万元,其中:净结余47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复苏过缓,情况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压力空前的局面,我们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防范财政潜在风险,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突出保障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齐抓共管,提升质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我们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摆在财税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造成的影响,确保全区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一是加强收入执行情况分析。认真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强化统计分析和收入预测,及时化解收入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财政收入增收的有利措施。二是强化征收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征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人,序时推进,努力实现任务、责任、人员、时限“四个落实”。税务部门积极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财政部门依据非税征管信息系统,推行电子票据,以票控收、源头控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定期召开财税联席协调会议,以完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财税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发展支撑更为有力。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全力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是全面落实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增收。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发展。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大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研究政策导向,搞好项目对接,加大争资立项力度。2015年,争取项目资金2.83亿元。

(三)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措施。不断调整用财导向,坚持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重点保障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的支出需要。2015年,全区民生支出达673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其中:教育支出19386万元,主要用于合格学校创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建成合格制学校5所,维修改造学校24所。2015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样本县(区)之一,全区18所中小学校被抽取为样本学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既有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升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广大群众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孕前健康检查、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城乡失独家庭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工作。投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和设备更新93万元,投入基层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和运转1106万元,投入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保障等212万元。农林水支出991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农产品加工促销与技术推广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敬老院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义务兵优待金、社会抚恤补助金等民生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共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资金1734.64万元,惠及农民3.55万户。三是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区全年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59个,总投资1048.2万元,新建和维修村内道路43条(总长27.6千米)、建设水利设施建设10处、改造村庄环境6个,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四是加强城市建管投入。全力推进创“国卫”工作,全区全年投入5280万元,完成公厕建设56座,拆除城区旱厕576座,提质改造垃圾中转站12座、新建8座,改(新)建农贸市场15个,投入使用14个。同时,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信访疑难案件补助等平安创建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理财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控制,优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权与事权分配关系。一是完善财政体制,推动均衡发展。在进一步做好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区、乡(街道)财政分配机制,增强乡(街道)发展积极性,构建区乡(街道)联动服务企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打造节约型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厉行节约各项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尤其是“公款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公务消费,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16万元,同比下降近14%。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责任,规范区分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类别管理,规范政府融资债务管理机制。同时,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部署,2015年财政存量资金9036万元,建议2016年调入预算安排使用。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严格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奖金发放标准,开展节假日期间“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检查,严肃财政纪律。按省巡视组要求规范指挥部津贴发放,收缴违规金额743万元。五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全区超过20个部门网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区域经济依然比较薄弱,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政稳定增收基础不够稳固;财政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多,财力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较高,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公共财政体制尚不够健全,财政管理水平仍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总的来看,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统筹协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依法加强征收管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基本完成了预算任务和顺利推进财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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