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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大祥区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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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5030003/2016-0019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区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6-10-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10-21 效力状态:

大祥区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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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大祥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大祥概况

2015 年,我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7.5亿元、同比增长10%;财政总收入5.3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2亿元、同比增长 21.9%;规模工业增加值38.2亿元、同比增长10.3%;固定资产投资74.7亿元、同比增长1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亿元、同比增 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48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4111元、同比增长12.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 内;全区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91.6%,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经济快进奖。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实现两位数增长,综合排名全市第四,三区第一。

“十二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由65.1亿元增至127.5亿元,累计达到520.3亿元,年均增长14.4%;财政总收入由1.8亿元增至5.3亿元,累计达到19.1亿元,年均增长23.8%;固定资产投资由36.4亿元增至74.7亿元,累计达到325.3亿元,年均增长15.4%;规模工业增加值由18.4亿元增至38.2亿元,累计达到169.9亿元,年均增长15.7%;社会消费品零售由20.1亿元增至63.8亿元,累计达到158.3亿元,年均增长26%。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全区共有部门决算编制单位83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

2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3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市大祥区委员会办公室

5

邵阳市大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6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组织部

7

邵阳市大祥区宣传部

8

邵阳市大祥区委统战部

9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政法委员会

10

邵阳市大祥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1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党校

12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13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检察院

14

邵阳市大祥区机关事务局

15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老干部局

16

邵阳市大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

邵阳市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

18

邵阳市大祥区财政局

19

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

20

邵阳市大祥区司法局

21

邵阳市大祥区信访和调处社会纠纷办公室

22

邵阳市大祥区政府服务中心

23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邵阳市大祥区委员会

24

邵阳市大祥区工商业联合会

25

邵阳市大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6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直属机关委员会

27

邵阳市大祥区总工会

28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9

邵阳市大祥区妇女联合会

30

邵阳市大祥区爱卫办公室

31

邵阳市大祥区食品药品管理局

32

邵阳市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

33

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

34

邵阳市大祥区科技局

35

邵阳市大祥区文化体育局

36

邵阳市大祥区文化馆

37

邵阳市大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8

邵阳市大祥区妇幼站

39

邵阳市大祥区卫生局

40

邵阳市大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1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邵阳市大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43

邵阳市大祥区失业保险管理所

44

邵阳市大祥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局

45

邵阳市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

46

邵阳市大祥区残疾人联合会

47

邵阳市大祥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站

48

邵阳市大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49

邵阳市大祥区卫生监督所

50

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1

邵阳市大祥区市容环境卫生局

52

邵阳市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53

邵阳市大祥区建设局

54

邵阳市大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55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交通局

56

邵阳市大祥区经管局

57

邵阳市大祥区粮食局

58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局

59

邵阳市大祥区建筑工程管理站

60

邵阳市大祥区蔡锷故居管理局

61

邵阳市大祥区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62

邵阳市大祥区农林局

63

邵阳市大祥区水利水电局

6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65

邵阳市大祥区能源生态办公室

66

邵阳市大祥区农机局

67

邵阳市大祥区畜牧水产局

68

邵阳市大祥区扶贫小组办公室

69

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街道办事处

70

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街道汇总

71

邵阳市大祥区翠园街道汇总

72

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街道汇总

73

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街道汇总

74

邵阳市大祥区城西街道汇总

75

邵阳市大祥火车南站街道汇总

76

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

77

邵阳市大祥区雨溪镇汇总

78

邵阳市大祥区板桥乡汇总

79

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汇总

80

邵阳市大祥区檀江乡人民政府

81

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汇总

82

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街道汇总

83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复苏过缓,情况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压力空前的局面,我们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防范财政潜在风险,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突出保障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齐抓共管,提升质量,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我们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摆在财税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造成的影响,确保全区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一是加强收入执行情况分析。认真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强化统计分析和收入预测,及时化解收入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财政收入增收的有利措施。二是强化征收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征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人,序时推进,努力实现任务、责任、人员、时限“四个落实”。税务部门积极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财政部门依据非税征管信息系统,推行电子票据,以票控收、源头控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定期召开财税联席协调会议,以完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财税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发展支撑更为有力。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全力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是全面落实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增收。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发展。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大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五是研究政策导向,搞好项目对接,加大争资立项力度。2015年,争取项目资金2.83亿元。

(三)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措施。不断调整用财导向,坚持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重点保障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的支出需要。2015年,全区民生支出达6737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其中:教育支出19386万元,主要用于合格学校创建、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建成合格制学校5所,维修改造学校24所。2015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样本县(区)之一,全区18所中小学校被抽取为样本学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既有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升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广大群众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孕前健康检查、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城乡失独家庭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工作。投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和设备更新93万元,投入基层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和运转1106万元,投入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保障等212万元。农林水支出991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农产品加工促销与技术推广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敬老院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义务兵优待金、社会抚恤补助金等民生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共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资金1734.64万元,惠及农民3.55万户。三是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区全年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59个,总投资1048.2万元,新建和维修村内道路43条(总长27.6千米)、建设水利设施建设10处、改造村庄环境6个,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四是加强城市建管投入。全力推进创“国卫”工作,全区全年投入5280万元,完成公厕建设56座,拆除城区旱厕576座,提质改造垃圾中转站12座、新建8座,改(新)建农贸市场15个,投入使用14个。同时,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投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信访疑难案件补助等平安创建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理财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控制,优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权与事权分配关系。一是完善财政体制,推动均衡发展。在进一步做好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区、乡(街道)财政分配机制,增强乡(街道)发展积极性,构建区乡(街道)联动服务企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打造节约型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厉行节约各项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尤其是“公款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公务消费,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16万元,同比下降近14%。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责任,规范区分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类别管理,规范政府融资债务管理机制。同时,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部署,2015年财政存量资金9036万元,建议2016年调入预算安排使用。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严格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奖金发放标准,开展节假日期间“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检查,严肃财政纪律。按省巡视组要求规范指挥部津贴发放,收缴违规金额743万元。五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全区超过20个部门网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71113.8万元,总支出68392.7万元。

(一)收入总计7111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9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44.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60.2万元。

3、其他收入124.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分别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26.49万元、劳动就业保障服务局40.7万元、中心路街道57.6万元。

(二)支出总计68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96.3万元,占69.84%;项目支出20679.6万元,占30.1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55.8万元;

2、国防支出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274.6万元;

4、教育支出16483.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65.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5.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00.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02.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5794.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7110.6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28.8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2.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6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694.3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6.9万元;

18、其他支出88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1.7万元,本年收入70084万元。本年支出676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18.5万元,项目支出2047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2.6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9.8万元;

2、国防支出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274.6万元;

4、教育支出16483.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65.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5.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8.8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00.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02.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5767.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7110.6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28.8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2.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6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694.3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6.9万元;

18、其他支出2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2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59.8万元;

2、国防支出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248.6万元;

4、教育支出16483.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65.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9.3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9.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82.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4640.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957.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23.8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7.5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6.2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601.9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6.9万元;

18、其他支出243.5万元。

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24301.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82.6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96.8万元;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59.2万元;

6.债务利息支出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没有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844.8万元,本年支出699.5万元,基本支出4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7.2万元;项目支出2047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1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5.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6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8.5万元。

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7万元;

3、其他支出588.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16.2万元,比上年的944.4万元减少128.2万元,下降13.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383.1万元。比上年的944.4万元减少148.92万元,下降28%。主要是公务接待明显减少。公务接待3846批次,公务接待3033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18万元,比上年的下降62.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15.2万元,比上年的增长了13.76%,主要原因是年辆老化,油耗有所增加,维修费也有所上升。本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2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095.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9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固定资产10,188.3万元,其中:房屋3,894.1万元,汽车1,746.8万元,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222.1万元 ,其他固定资产4,325.2万元,在建工程930万元,无形资产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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