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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能
城西街道办事处是大祥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大祥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受本区政府依托,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驶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在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城市基本经济制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2、拟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市场经济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地域产业特色;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促进居民增收。
3、编制街道社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环境等城镇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居民提供政策、科技、就业技能、劳务输出培训等服务;落实惠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公平公正,保障居民、法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收集上报辖区的社情民意。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扩大城市基层民主;推进社区事务、财务公开;推动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社会。
6、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努力做好城市管理、民政、教育、体育、卫生、街道社区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
7、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西街道办事处为本级决算单位,由党政办、财政所、城管办、计生办、经贸办、综治办、民政办、安监站、劳保站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47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总支出1,47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23%。增加原因主要是:1、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晋档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提标等经费,2、信访维稳支出增加,3、城管卫生环境保障支出增加,4、河治理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47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其他收入223.62万元,比上年增加83.6%。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47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8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加37.5%。农林水支出16.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比上年增加5.75%。其他支出3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49.2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249.2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19万元,比上年减少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8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加37.5%。农林水支出16.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比上年增加5.75%。其他支出3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39.9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486.25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6.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6%。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19万元,比上年减少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86%。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加37.5%。农林水支出16.29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比上年增加5.75%。其他支出9.62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39.9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12万元,比上年减少11.48%。商品和服务支出188.12万元,比上年减少70.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55万元,比上年增加67.4%。其他资本性支出12.17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
支出486.25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7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30.78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本年支出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基本支出23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市大祥区城西街道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 预算绩效情况
一年来,我街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140万元,同比增长46.42%,增速排全区第一;规模工业产值600588千元,同比增长28.6%,排全区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88万元,同比增长11.1%,排全区第十;内联引资完成27200万元,排全区第十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综合排名全区第四。在“一桥一路”征拆工作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共计为6户特困拆迁户解决了廉租房,困难和医疗救助43人次,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共完成雪峰大桥125户2.5万㎡和雪峰南路北段61户私房、12家单位公房共1.1万㎡拆迁任务,协调处理了制药厂200多名职工关于制药厂煤球厂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等重大矛盾16起。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
民主党派及工商_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_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附件: /大祥区城西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