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督查重大事项落实、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工青妇工作、局机关车辆调度管理、后勤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

电话:7140780

(二)政工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上述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拟订全县医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和评审工作;承担执业药师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职称晋升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电话:7132627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统筹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规定范围内的各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负责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协调纪检、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打击 两非 的联合行动;负责母婴保健技术许可(包括产前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婚前医学检查)审批;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新、改、扩建项目设计、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负责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与药品购用审批;负责牵头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承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承担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电话:7132633

(四)妇幼健康服务与基层卫生股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依法规范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电话:7131197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全县疾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事务;负责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拟订卫生计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监测和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承担党和国家、省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洞口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电话:7131167

(六)医政医管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登记注册;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全县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落实;监管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实施;监管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电话:7131597

(七)科教和中医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对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和业务指导;管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药人员;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医药现代化;负责中医药科教、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重点和特色中医专科(病)项目管理;指导农村中医药工作。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电话:7132632

(八)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指导和督促全县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 制;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

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电话:7130178

(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工作。

电话:7131236

(十)爱国卫生工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电话:7209629

(十一)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承担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编报本部门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与绩效目标评价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电话:7132322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