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条件的第二批单位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739-7220159
附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2022年缴纳基金(元)
拟补贴金额(元)
1
洞口县金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0741
10631.8
6379.08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