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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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信园所[2021]绩评字第557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我们受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1]2号文件的要求,我所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现场评价。我们将评价工作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城步苗族自治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调查问卷、听取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我们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是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法规政策股、综合规划和地籍测绘管理股、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股、地产交易管理股、矿产开发和地质环境管理股、财务审计股等17个股室和下设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征地拆迁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测绘队7个二级机构。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编委文件(城办发[2019]21号、城政办发[2012]37号、城编办〔200020号、城编委[2011]5号、城编发[2019]7号、城编办[2016]22号),核定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及全额事业编制数共95人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12月工资花名册,实际在职人数102人。主要职能:(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市场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等。(2)保护与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4)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等工作。(5)土地储备、不动产登记工作等职责。

2020年度部门重点工作:1.明确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工作;2.着力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上有所作为;3.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4.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5.三公经费递减;6.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100%7.政府采购执行率100%8.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0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16.8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1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1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26.77万元,占2%。具体安排:基本支出963.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6.31万元,“三公”经费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项目支出253.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经费70.36万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费用25.8万元,土地政治项目损毁工程资金157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0513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总收入14130.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2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4.04万元),比上年的10387.22万增加3743.35万元,增加36.03%。总支出13927.96万元,比上年的11238.13万元增加2689.83万元,增加23.93%;其中一般活动支出2595.51万元,项目活动费用11332.4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年项目支出不在预算内。年末累计盈余4861.06万元,比年初的4674.26万元增加186.8万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支出12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72万元,项目支出253.16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1392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51万元,项目活动支出11332.45万元),预算完成率1144.56%(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269.32%,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4476.39%),主要是因年初仅做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央及省市安排的项目支出未做预算。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2020年年度支出预算数963.72万元,主要是为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0年度采购固定资产,用于通用设备24.89万元,不在预算编制内。

(二)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途、范围

基本经费支出用于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经费基本支出259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8.69万元。

2、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沿袭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城国土资发[2019]25号)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支,专项资金的播放及所有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局制订的财务制订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财经制订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从而更好的保证资金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局全面试行财务会审制订和公开制度,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小组成员每月对经费开支的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并在发票上签字,财务室对有财务会审小组签字并加盖财务会审公章的发票才能支付。经费(含会议费、公务接待、差旅费、交通费等)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审批和拨付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约束制度,完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遵循“量入为出,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编制预算,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尽量在单位食堂开餐,职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开支。

202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37.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24.27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3.2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三公”经费比2019年的60.70万元减少23.16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支出数

控制率(%)

备注

1

出国(境)经费

0

0

2

公务接待费

26

24.27

93.35%

3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6

13.27

221.17%

32

37.54

117.31%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11332.45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经费、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费用及土地整治项目损毁工程资金等。按项目活动费用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2万元;印刷费6.5万元;咨询费379.05万元;邮电费1.81万元;差旅费5.16万元;维修(护)费192.82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被装购置费12.69万元;劳务费9.8万元;委托业务费10504.04万元;其他交通费0.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对企业补助费用(其他对企业补助200万元)。

2020年度预算收支差额274.64万元。202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74.64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明确了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支,专项资金的播放及所有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局制订的财务制订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财经制订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从而更好的保证资金的合规性。二级机构各乡镇自然所:一是由经手人签字,必须注明资金的用途;二是由机构负责人对资金的用途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三是由局办公室主任对资金用途审核并签字,四是由分管副局长审签,五是到财务股核票据的有效性并签字,于会审前一日交财务室汇总,待集中会审后交出纳报账。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账面资产总额9929.21万元,项目构成为:流动资产5342.80万元,包括货币资金1万元,其他应收款5341.8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3.81%;非流动资产458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04.5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04.74元,累计折旧200.24万元),主要包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在建工程4281.91万元,主要是历年第三方项目国土增减挂钩项目;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46.19%。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对固定资产实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每年完成资产变动信息录入,每月对资产情况进行上报。购置固定资产按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按程序办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城财绩[2021]2号文件的要求,并委托我所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绩效评价工作。20219月,县财政局召开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我所成立的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19月中旬完成现场评价,并根据相关资料完成实地查看工作,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资料。

(三)实地查看:我们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产管理办法,经实地查看核对,该局账务管理合规,账实基本相符。

(四)归纳汇总: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五)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根据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结合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分析、整理。

(六)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评价,被评价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0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评价标准,考核结果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培育党心,坚持不懈抓好党建;靶向施策,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力度倍增,保护资源成效显著;走在前列,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撸起袖子,保障发展更加有力;多措并举,全面强化矿产地环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支部“五化”创建工作,成立总支,下设四个支部。

2、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积极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活动,以党建促脱贫攻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持续向好提供坚强保障。

3、全面加强群旺村党建工作,年内召开“会诊式”的座谈会2;帮扶责任人集中走访4次,每位帮扶责任人单独走访6次以上。开展专业技术培训3次,发展青钱柳、笋竹林开发产业。向群旺村产业投入资金,修筑了垃圾池和水圳等基础设施。向上申报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村文化广场、村级道路扩改、旺溪至斜头山道路维修、斜头山桥梁修建、斜头山组道的维修及硬化等项目。

4、明确目标,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耕地保护目标管理》(2018-2022) 责任书,以及《城步苗族自治县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至2020年底我县有节余指标1555.96亩,按目前的市场价测算,预计交易额有1.2亿元以上。

5、切实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要求,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进一步简化程序,完善不动产登记流程。扎实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规范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将房产交易、税收征缴和不动产登记设立在一个服务大厅,为群众申请登记、信息查询提供方便。出色完成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二)部门资金管理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主动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先后完成芙蓉学校,儒林变电站、茅坪工业园区等7个重点项目的报批,面积469.3亩。科学合理做好保障。一是严把土地预审关,积极进行项目选址工作。二是有序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验收工作。四是加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审核工作。持续规范土地交易市场。合年完成土地交易16宗,收取土地出让金3.3179亿元。激发动能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全年收储土地13宗,面积201亩。高效有序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2、及时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及时的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严格采购程序。业务股室增加大型办公设备,由业务股室报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在办公室备案,经研究后由办公室去县控购办办好控购手续才能购买。保证了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

3、落实“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模块,并循序渐进推动项目资金相关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年度预算部门时,“三公经费”支出时,有时存在不太规范现象。

(二)根据提供的编制文件和202012月工资花名册,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编制95名,2020年实际在职人数102名,人员控制率107.37%,超标7.37%

(三)资金结存结转量较大。2020年度预算收支差额274.64万元,结存金额为国土增减挂钩项目,202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74.64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齐全。20201月第28号凭证报销公务接待费3210元,派出单位公函写明需接待对象为5人,但报销凭证中没有接待清单及陪同人数,无法核实是否符合“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五)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没有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帐与实物没法核实。

(六)项目国土增减挂钩指标实际完成率,实际复垦总面积3801.4亩,已交易指标2369.66亩,实际完成率62.33%

(七)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场评价时,会计核算时没有细化核算项目明细科目,无法通过账簿迅速明了的统计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经费、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服务费用及土地整治项目损毁工程资金等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根据项目资金结转结余金额,按照来年的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金额;按照控制“三公经费”,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金额。

(二)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人员进出做到只减不增,将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实
分
值	备注
投入
(9分)	目标
设定
(6分)	绩效
目标
合理
性	2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
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县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1分,
否则不得分;
②与部门(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计0.5分,否则不得分。	2
绩效
指标
明确
性	4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
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
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
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①有目标并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
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个性
指标中量化指标超过3个,计1分,
量化指标为2个,计0.5分,2个以
下不得分;
③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计1分,低于2个,计0.5分,低
于4个不得分;
④当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无预算调整或追加事项,记1分,否则不得分。	2
预算
配置
(3分)	人员
控制
率	3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
制数)x100%。
聘用人员控制率≤人社和编办共同批
复的人数;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
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
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
(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1.5分,
每超出1%扣0.2分,扣完为止。
聘用人员实际使用数与编办人社部
门批复数一致,计1.5分,未经批
复或不相符不计分。	2	在职人员控
制率110.87%
过程
(35分)	预算
执行
(14分)	预算
执行
率	4	①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
x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
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
(单位)预算数及追加的项目预算数。
②支付序时进度=(序时执行数/序时指
标下达数)x100%。
序时执行数:指按时间节点部门预算项
目实际支出数。序时指标下达数:按时
间节点给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和
追加的项目支出指标数之和。	①全年预算执行率95%以上计2分,95-90%(含),计2分,90-80%
(含),计1分,小于80%不得分;
②一、二、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
分别达到20%、50%、80%(含)
以上各计0.5分,四季度100%支付
无结余计0.5分。每低1个百分点
扣0.2分,扣完为止。	4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备注

预算

调整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x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

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

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

力,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

整及经济科目非跨类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5%,计2分;5-10

(含),计1.5分;大于10%不得

分。

1

基本支出预

算调整率<5%,项目支

出预算调整率5099.4%不得分

结转结

余率

2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

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

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

准)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

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该项结

余超过30%不得分,需另外提供超

额结余的情况说明。

1.5

结转结存

274.64/支出

预算1216.88

超过22.57

公用经

费控制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

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部门(单位)

人员经费之外的支出额度(以决算数为

准)。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

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2

“三公

经费”

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x100%。支出数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

2分,每超出1%扣0.15分,扣

完为止。支出数超上年决算不计分。

1.5

实际支出存在不规范现象

政府采

购执行

率和规

范性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

政府采购预算数)x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

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

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无

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

购的行为。所有项目必须依法采购,履

行验收手续。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超

过(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所有项目依法采购,无规避政府采

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

为,并履行验收手续计1分,否则

不得分。

2

预算管

理(19

分)

管理制

度健全

3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财务审批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

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

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是

否健全;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如:招待费是否明确招待标准、招待人

数、招待事项、报销佐证信息;车辆维

护及燃油充值是否定点、会计岗位设置

是否符合规定等。

③内控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

有效执行。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健全且当

年财政系统内控制度测评80分以

上,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

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执

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

0.2分,扣完为止。

3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备注

资金使

用合规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

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

和手续;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

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

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

出等情况;

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

金。

⑦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⑧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白条列支情况。

⑨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⑩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

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②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

手续,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

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计1分,

1例不符合扣0.2分;

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

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计1分,1例不符合

本指标10分全扣;

⑥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

资金,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

10分全扣;

⑦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存在挤占情

况,扣1分;

⑧无白条列支的情况计1分;

⑨未超预算支出计1分;

⑩无超额情况及用公款付个人支付

款项计1分。

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重点绩效评

价等级定为“差”。

8

公务接待费

报销无事前

审批,未填写

接待清单扣

及陪同人员数0.5分;

信息公

开性

2

①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

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信息准

确;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

一致,资料真实、完整;

①、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绩效自

评管理

情况

2

①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②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公布及时;

③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

④绩效自评报告内容是否详细具体

①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计0.5分;

②在规定的期间公布绩效自评报

告,计0.5分;

③绩效自评报告要素完整(包括自

评报告及附件),计0.5分;

④绩效自评报告内容详细具体,计

0.5分。

2

自评报告不

完整扣0.5分,绩效自拍报告内容不详细具体0.5

绩效评

价整改

情况

2

对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

题是否进行整改。

历年问题全部整改,计2分;部分

整改,计1分;未整改且无整改情

况说明的不计分。

1

历年问题部

分整改扣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明
评分说明
实
分
值	备注
资产管
理(2
分)	资产管
理制度
健全性	1	①是否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
管理制度,包含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及非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
行;	①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
管理制度,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如:应收款项是否定期清理,-
固定资产配置是否按程序采购,按
要求计0.5分,否则,不得分;	1	资产管理制
度不完整或
未有效执行
固定资
产使用
情况	1	①固定资产每年定期盘点,单位有无闲
置资产、盘亏资产、未处置报废资产情
况;
②固定资产是否实行编码管理,增减变
化是否建立审批程序;	建了固定资产台账实行编码管理,
提供了年度盘点表并有台账,账实
相符的,计0.5分;建立了固定资
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的计0.5分,
否则不得分。单位有闲置资产、盘
亏资产及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该项
不得分。	0	未提供固定
资产盘点表、
未实行编码管理、长期未申报处置报废资产
产出
(30
分)	职责履
行(30)	实际完
成率	12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
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
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
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90%,计10分;80%
(含)-90%,计8分;70%(含)
-80%,计6分;60%(含)-70%,
计4分;低于60%不得分。(根据
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情况)	10	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总面积3801.4,实际交易2369.66,结余指标1431.74完成率62.32%
完成及
时率	6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
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
程度。	完成及时率≥90%,计6分;80%
(含)-90%,计4分;70%(含)
-80%,计2分;60%(含)-70%,
计1分;低于60%不得分。(根据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情况)	6
质量达
标率	9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
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
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90%,计6分;80%
(含)-90%,计4分;70%(含)
-80%,计2分;60%(含)-70%,
计1分;低于60%不得分。(根据
年度单位经相关部门检查情况及单
位项目实施情况评定)	6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实
分
值	备注
重点工
作办结
率	6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
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
(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实际办结率≥90%,计6分;80%
(含)-90%,计5分;70%(含)
80%,计3分;60%(含)-70%,
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工
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
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根据
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评定)	6
效果
(26
分)	履职效
益(26)	经济效
益	6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为区域经济发展
带来的贡献。	以“目标设定”的考核指标为基础,
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评定分值(定量
与定性相结合)。未设置对应效益
指标,该项扣3分。	5.5	结合现场评
价情况扣1
分。
社会效
益	6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
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以“目标设定”的考核指标为基础,
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评定分值(定量
与定性相结合)。未设置对应效益
指标,该项扣3分。	5.5	结合现场评
价情况扣1
分。
生态效
益	9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
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以“目标设定”的考核指标为基础,
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评定分值(定量
与定性相结合)。未设置对应效益
指标,该项扣3分。	8	结合现场评
价情况扣1
分。
社会公
众或服
务对象
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
部门履职态度及效果的满意程度。	90%-100%(含)计8分,80%-90%
(含)计6分,70%-80%(含)计4-
分,60%-70%(含)计2分,60%以
下不计分。	8
1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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