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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CBDR-2022-00002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城政发〔202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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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CBDR-2022-00002
城政发〔2022〕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铜矿板子田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婆竹山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石铜矿梨子冲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富鑫矿业马屁股铜矿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水口寨铜矿尾矿库五座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湖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湘应急联〔2020〕11号)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湘应急联〔2021〕4号)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威溪铜矿板子田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婆竹山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石铜矿梨子冲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富鑫矿业马屁股铜矿尾矿库、城步苗族自治县水口寨铜矿尾矿库五座尾矿库已完成销号前各项工作,经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评估认定无安全、环保隐患,符合销号条件。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上述五座尾矿库销号,现予以公告。上述五座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复垦验收、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监管工作,由儒林镇人民政府、茅坪镇人民政府、五团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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