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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政、退役军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石油、盐务、县志、专家顾问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党史研究室、县档案馆、县新华书店、县盐业公司。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