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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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9月9日,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实名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一律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739-7361946。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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