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15名,引进单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查询。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邵阳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不是合格以上等次的;
9.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党校二楼第五教室
2.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呈报《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张。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必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亲笔签名承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培训的证明,并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县委人才办审核认定。
6.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2023届至2025届高校毕业生)。
7.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的计分方式,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考生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资格审查的高层次人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存在竞争且应聘人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采取面试或试讲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5.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发放交通补贴(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在面试所在地的100元/人、县外省内的300元/人、省外的500元/人)。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低(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
3.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1.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期限为六年,六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跨县流动。
2.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无合适人选可不递补。
五、引进待遇
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办字〔2022〕92号)执行:
1.对新引进符合邵阳市高层次人才要求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的给予工作补贴,其中:国际顶尖人才(A类人才)补贴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补贴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补贴9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补贴60万元;高级人才(E类人才)补贴40万元。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与事业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合约,且符合相应职称和学历要求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工作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安排入住人才周转房,也可由用人单位发放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到外租房。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的A、B、C类人才可免费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D、E类人才可半价取得所居住周转房所有权。放弃本项权益另行在县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补贴50万元;B类人才补贴45万元;C类人才补贴40万元;D类人才补贴35万元;E类人才补贴30万元。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且符合当年发布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同时符合相应职称和学历要求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平台:0739-12380
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5180991336(尹)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13786957230(李)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15173975252(杨)
附件: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2
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引进单位: 引进岗位名称及代码: 报名序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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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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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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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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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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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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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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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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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长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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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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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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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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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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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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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及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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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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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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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及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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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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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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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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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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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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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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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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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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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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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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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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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单位 审查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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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单位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有效地址及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否则因联系方式原因影响考试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连同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