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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冲动的惩罚—城步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23-10-13 信息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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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冲动的惩罚—城步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邻里之间因琐事发生口角的事情时有发生

但为争一时胜负

伤害他人身体

可能会触犯《刑法》

构成犯罪

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动手伤人的代价有多大,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6日,被告人杨某发与被害人杨某柏因稻田灌溉用水发生口角,杨某发说杨某柏引水的水管是盗窃所得,双方争执不下。

当天傍晚,杨某柏在马路上散步时碰到正在散步的杨某发夫妻二人,便上前质问杨某发为何诬陷自己做贼,要拉杨某发去所谓的失主杨某良家讲清楚,杨某发不肯去,两人便在村道上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拉扯,因双方被对方抓住的部位比较敏感,两人都要求对方放手,双方同时放手后,杨某发先起身,起身后即打了杨某柏两耳光,并朝杨某柏腹部踢了一脚,造成杨某柏腹部受伤(肠穿孔)。经鉴定,杨某柏伤情为重伤二级。

6月7日,杨某发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发有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考虑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并经社区矫正评估,可以对杨某发适用缓刑,故判处杨某发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既为邻里,即是缘分,常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常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多一点理性克制,就会少一点矛盾纠纷,少一些积怨隔阂。动手一时爽,判刑悔断肠,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诫,谨言慎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正确处理邻里关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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