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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信息来源:审计局 作者:肖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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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12日,对县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审计单位有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城步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国库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县非税局、县国库局、县乡财局),并对有关财政收入组织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我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7010万元,为年任务46629万元的100.82%,比上年(42779万元)同期增加4231万元,增长9.8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收入)完成30491万元,为年任务31441万元的96.98%,比上年(29668万元)同期增加823万元,增长2.7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299万元,为年任务3012万元的110%,比上年(2841万元)同期增加458万元,增长16.1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220万元,为年任务12176万元的108.57%,比上年(10270万元)同期增加2950万元,增长28.72%。

1.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县国税局:全年总任务18949万元,完成19001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0.27%,比上年同期增加5386万元,增长39.56%。

2)县地税局:全年总任务12785万元,完成13109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5.54%,比上年同期增加295万元,增长2.30%。

3)县财政局:全年总任务14895万元,完成1490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0.03%,比上年(16349万元)同期减少1449万元,减少8.86%。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完成14535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3547万元的107.29%,比上年(12572万元)同期增加1963万元,增长15.61%。

2)非税收入:完成15956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7894万元的89.17%,比上年(17096万元)同期减少1140万元,减少6.67%。

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299万元,为年预算任务3012万元的109.53%,比上年(2841万元)同期增加458万元,增长16.12%。

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220万元,为年预算任务12176万元的108.57%,比上年(10270万元)同期增加2950万元,增长28.72%。

3.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年任务8460万元,完成4932万元,为年任务的58.30%,比上年(3797万元)同期增加1135万元,增长29.89%。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49045万元,为预算数(264645万元)的94.11%,比上年(234966万元)同期增加14079万元,增长5.99%。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全年完成支出49554万元,比上年(32555万元)增加16999万元, 增加52.2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教育支出:全年完成支出44575万元,比上年(40551万元)增加4024万元,增长9.92%;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溺学校条件改善、机制保障等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032万元,比上年(944万元)增加88万元,增加9.32%。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全年完成支出5687万元,比上年(5320万元)同期增加367万元,增长6.9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年完成支出42046万元,比上年(31868万元)增加10178万元,增长31.94%,主要因为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及养老保险支出的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全年完成支出26211万元,比上年(19768万元)增加6443万元,增长32.59%,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险及基本医疗支出的增加。

7.农林水事务支出:全年完成支出31365万元,比上年(47220万元)减少15855万元,减少33.58%。

8.交通运输支出:全年完成支出2271万元,比上年(13883万元)减少11612万元,减少83.64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指标的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全年完成支出5402万元,比上年同期(14344万元)减少8942万元,减少62.34%。

10.债务付息支出,全年完成3058万元,比上年(1251万元)同期增加1807万元,增长144.44%,主要为2015年及2016年省财政厅置换债券付息资金。

2017年债务还本支出1609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0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000万元),比上年(76163万元)同期减少60065万元,减少78.86%。

(三)2017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收入304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782万元,调入资金79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0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22万元,上年结余15600万元,收入总计29574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490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600万元,支出总计295741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9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7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余13910万元,收入总计3001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7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万元,调出资金79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302万元,支出总计30018万元。

2017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017年末国库存款4131万元,其他财政存款3174万元。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部门反映的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基本符合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财政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统筹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确保了民生和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财政支出结构日趋合理,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但县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骨干企业税收大幅下降,税源短缺。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由于工资改革,再加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刚性支出的快速增长,加之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增多,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经测算,2017年度我县的可用财力22768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045万元,支出缺口21363万元。三是出借财政资金过多,国库资金紧缺。截止2017年底,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反映借出款项余额59009万元,导致国库资金紧缺,2017年多次从国库局大户调入资金弥补不足。四是政府性债务增加,财政运行风险增大。2017年比2016年增加债务金额6980.07万元,截至2017末,纳入财政部管理系统的债务金额147576.2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43519.77万元,占债务总量的97.25%。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债务总额344226.2143万元。政府负债较多,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增大,2017年度偿还债务支出19408.2183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16097.967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10.2506万元。五是湘西南大市场资产管理缺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县湘西南农林建综合大市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立于1999年,负责管理湘西南农林建综合大市场工程项目建设,2005年大市场第二期工程建设全部完成,门面全部在农行作了抵押。截止2018年5月4日,尚欠贷款本金238万元,利息349.25万元。2015年指挥部已解散,2015年以来市场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县国库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6年以后没有销售房屋和门面租金收入入账。现有门面60个,有的被无偿占有,有的闲置未租,租金也无人收取,国有资产存在流失的风险。

三、2016度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县财政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但整改没有完全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收回的存量资金未作收回存量资金入账”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财政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3.关于滞压非税收入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4.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5.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拨款41307731.31元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

二)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调增财政收入38700000元的问题,财政部门没有整改到位。

2.关于虚列预算支出128804300元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3.关于虚增财政收支117788000元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4.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385537.76元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将作出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尽快予以收回。

5.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将在以后年度内严格按照《预算法》之规定,设置和使用预备费。

6.关于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7.关于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8.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9.关于预算安排的县级配套资金没有拨付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在今后年度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预缴非税收入6000000元,县财政局于2018年12月将该预缴收入退库,收回县国土局借款。

2.财政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金额20444569.47元,县财政局已经整改到位。

3.无预算、超预算拨款47541882元,部分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今后应该按预算拨款。

4.虚列预算支出20688100元,没有整改到位。

5.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14882134.10元,部分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加强催收力度。

6.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没有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和使用预备费。

7.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已经整改到位。

8.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由于系统原因形成,没有整改到位。

9.专项指标结余过大,未及时清理。没有用整改到位。

10.预算编制不完整,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表示今后细化预算编制。

11.预算安排的县级配套资金没有拨付,没有整改到位。

12.将就业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给就业培训中心,已经整改到位。

五、审计建议

1. 建议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全面编制年初预算,细化预算编制。

2.建议建立财政其他应收应付款定期清理机制,特别是借出款项的清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建议县人民政府对湘西南大市场的资产进行清理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本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了县审计局,并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

 

 

 

    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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