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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审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04-18 信息来源:审计局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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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审计局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汇报

  按照《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建设和使用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一)高度重视。把清理办公用房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了专题会议,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其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小刚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整改,以上促下,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不走过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标准。按照规定要求:正科18平方米人,副科级12平方米人,科员及以下9平方米人。

二、强化措施,全面自查

   (一)清理原则。按照勤俭节约、合理调整、优化布局的原则,立足机关现有办公区域,统筹考虑股室人员数量及性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股室进行调整,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使房屋资源配置达到最优。   

   (二)清理步骤。按照《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建设和使用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清理整改,定期自查,接受监督。

    三、严格标准,认真整改

   (一)合理利用。办公室建立了办公用房工作台账。同时,结合各股室人员数量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办公用房,提高工作效率。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目前,我局干部职工20人,其中:正科4,副科5人,科员10人,工勤人员1名。按照《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建设和使用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标准要求,实有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标准面积为231平方米,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211.5平方米,没有超标现象。

 

                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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