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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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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7月8日,对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具体审计单位有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城步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国库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县非税局、县国库局、县乡财局),并对有关财政收入组织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我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2779万元,为年任务44655万元的95.8%,比上年同期增加3261万元,增长8.2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收入)完成29668万元,为年任务30351万元的97.75%,比上年(26963万元)同期增加2705万元,增长10.0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841万元,为年任务 3245 万元的 87.55%,比上年同期增加88万元,增长3.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270万元,为年任务11059 万元的 92.87%,比上年(9802万元)同期增加468万元,增长4.77%。

1.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

1)县国税局:全年总任务15571万元,完成13615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 87.44%,比上年同期增加2543万元,增长22.97%。

2)县地税局:全年总任务13314万元,完成12815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96.25 %,比上年同期减少990万元,下降7.17%。

     国税地税两部门完成数的变动主要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

3)县财政局:全年总任务15770万元,12月20日调整后任务15500万元,实际完成16349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3.67 %,为12月20日调整后任务的105.48%,比上年(14641万元)同期增加1708万元,增长11.67%。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全年总任务13825万元,实际完成 12572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90.94%,比上年(11768万元)同期增加804万元,增长6.83%。

2)非税收入:全年总任务16526万元,实际完成17096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103.45 %,比上年(15195万元)同期增加1901万元,增长 12.51%。

3)上划省级收入:全年总任务3245万元,实际完成 2841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 87.55 %,比上年(2753万元)同期增加88万元,增长 3.2%。

4)上划中央收入:全年总任务11059万元,实际完成10270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 92.87%,比上年(9802万元)同期增加468万元,增长4.77%。

3.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年任务8440万元,实际完成3797万元,为年初预算任务的44.99%,比上年(18443万元)同期减少14646万元,减少79.41 %。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34966万元(含虚增财政支出数24659.23万元),为预算数(250566万元)的93.77%,比上年(189531万元)同期增加45435万元,增长23.97%。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全年完成支出32555万元,比上年(19962万元)增加12593万元,增长63.0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教育支出:全年完成支出40551万元,比上年(34512万元)增加6039万元,增长17.5%;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条件改善、机制保障等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全年完成支出944万元,比上年(548万元)增加396万元,增长72.26%。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全年完成支出5320万元,比上年(3247万元)同期增加2073万元,增长63.84%,重点支持了我县60大庆、山歌节等民族文化品牌活动的开展的和民族体育馆项目的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年完成支出31868万元,比上年(28015万元)增加3853万元,增长13.7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创业创新、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发放困难人员生活补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9768万元,比上年(17219万元)增加2549万元,增长14.8%,主要用于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补助及乡镇医疗卫生事业保障。

7.农林水事务支出:全年完成支出47220万元,比上年(30770万元)增加16450万元,增长53.46%,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3883万元,比上年(10198万元)增加3685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增加蒋坊超限检测站和交通安监所等单位和边南公路县级配套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全年完成支出14344万元,比上年同期(17379万元)减少3035万元,减少17.46%。

10.债务还本支出67663万元,比上年(20830万元)同期增加46833万元,增长224.83%。

11.债务付息支出,全年完成1251万元,比上年(301万元)同期增加950万元,增长315.61%。

(三)2016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预算收入296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878万元,上年结余15700万元,调入资金13941万元(含虚增调入资金1177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97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611万元,收入总计33877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349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6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600万元,支出总计338773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7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40万元,上年结余152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00万元,收入总计3246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9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万元,调出资金20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910万元,支出总计32469万元。

2016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016年末国库存款12912万元,其他财政存款312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部门反映的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基本符合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财政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统筹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确保了民生和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但县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骨干企业税收大幅下降,调增财政收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由于工资改革,再加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刚性支出的快速增长,导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支出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经过计算,2016年度我县的可用财力206924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966万元,支出缺口28042万元。三是政府性债务增加,财政运行风险增大。2016年比2015年净增债务8771.65万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截至2016末,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40596.1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32424.14万元,占债务总量的94.19%, 2016年末尚未置换的债券金额16217.9万元(由于项目未完工,没有支付给债权人)。政府负债量较多,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增大,2016年度偿还债务支出77413.31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76162.7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50.59万元。四是政府购买的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不到位。2014年6月,由县人民政府以现金购买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本金7000万元,信用合作联社的不良资产7000万元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由于没有制定具体的清收方案,清收力度不到位2014年11月至2017年5月累计收回不良贷款本息金额428.57万元五是国库管理局核算的临时机构没有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集中核算的工程指挥部等临时机构73个(工程指挥部55个),其中:2016年度无业务发生的12个,业务发生额较少的7个。

三、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县财政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但整改没有完全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财政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的问题2015年提前预拨财政资金16625101元已纳入2016年年初预算。

3.关于虚列预算支出186701496.88元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4.关于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

5.关于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的问题,县非税局已经进行了清理。

6.关于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未编制预算计划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7.关于乡镇医院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问题,县财政已将城步县乡镇医院的医疗收入全部缴入财政,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8.关于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非税局已督促县森林公安局核销了131份票据。

9.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教育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已于2016年1月补提。

10.滞压非税收入的问题,县非税局已于2016年1月上解国库。

11.滞留失业保险基金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6年3月整改到位。

12.部分驾驶员培训补贴没有及时发放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经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跟踪检查督查。

13.关于县财政局机关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采取了整改措施。

(二)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调增财政收入5492.8万元的问题,财政部门没有整改到位。

2.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1153.9685万元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3.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调增财政收入38700000

二)财政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金额2438527.62元

(三)无预算、超预算拨款41307731.31元

(四)虚列预算支出128804300

(五)虚增财政收支117788000元

(六)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79385537.76元

(七)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

(八)经批复的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

(九)滞压非税收入

(十)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

(十一)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

(十二)预算编制不完整

(十三)预算安排的县级资金没有拨付

(十四)收回的存量资金未作收回存量资金入账

五、审计建议

1. 建议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议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全面编制年初预算,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

3.建议建立财政其他应收应付款定期清理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建议加强对临时机构的监管,同时加强对临时机构的制度建设,健全临时机构的退出机制。

5.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购买的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采取措施,制定具体的清收方案,减少财政资流失。

对本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已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了县审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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