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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5-08-31 信息来源:审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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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审财报〔201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对县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具体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库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县国库局、县非税局、县乡财局)直接组织的预算收入和支出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度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县两级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度县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财政总收入完成352390000元,其中:县国税部门完成80170000元(审计认定其中调增47150000元);县地税部门完成139200000元(审计认定其中调增37580000元);县财政部门完成133020000元(审计认定其中调增46060000元)。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1809380000元(审计认定其中虚列预算支出14122420元)。

(二)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我县一般预算收入26011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514730000元,债券转贷收入33000000元,上年结余184900000元,调入资金90000元,收入总计1992830000元。一般预算支出1809380000元,上解上级支出5460000元,债券还本支出6000000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60000元,调出资金970000元,结转下年支出157160000元,支出总计1992830000元。2014年我县财政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90460000元,当年收入171210000元,调入资金970000元,支出108410000元,年终结余1542300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财源建设有所突破。一是培植骨干财源。围绕风电、奶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财源支柱产业,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二是培育新增财源。适时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三是扩大政策财源。努力向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

--财政支出确保重点。2014年全年一般预算支出1809380000元,其中:教育支出、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1154280000元,占总支出的63.79% ,做到了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

审计认为,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所占比重高达52.41%,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和上级财政对我县的转移支付。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2014年一般预算收入仅260110000元,而一般预算支出达1809380000元。三是清偿债务压力大。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截至2014年底达到1248046500元,比2013年增加589927300元,增长89.64%,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166326300元,比2013年增加564607600元,增长93.83%。

三、201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决定执行和建议采纳情况

2014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县财政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但整改没有完全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到位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6850418.44元未按规定时间缴入国库的问题:县非税局在2014年1月8日已将上述非税收入上解县国库。

2.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拨款1553736.80元的问题:2013年超预算拨款155.37万元已纳入2014年年初预算。

3.关于林业价格调节基金3449512元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问题:2014年度林业价格调节基金收入4000050元,其中:县非税局财政专户收入364234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并上缴县国库3635816元。

4.关于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22440815.70元的问题:在2014年的收入核算中陆续进行了分解上缴或划拨,但2014年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同类问题。

(二)整改未到位情况

1.关于违规调整预算176207860.49元的问题。2013年末县国库局调减了“暂付款” 104464678.49元。2014年,县国库局除将交通局借款9000000元、规划局借款907000元调入“暂付款”科目外,其余尚有94957678.49元借款未转入“暂付款”科目。

2.关于调增财政收入68570000元的问题、虚列预算支出40000000元的问题、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46450932.41元的问题,2014年度依然存在类似问题。

3.关于混淆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收支17773725元的问题、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及违规动用预备费的问题、改变成品油改革补贴资金用途730000元的问题、改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途金额3515000元的问题、挤占挪用林业价格调节基金3017781元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调整财政收入12560000元

(二)虚列预算支出141224200元

(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38023403.36元

(四)无预算、超预算拨款6959176元

(五)未按规定设置及使用预备费

(六)多计提征管费429000元

(七)财政票据管理不规范

(八)财政收入403266.48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九)挤占挪用林业价格调节基金5295350元

(十)林业价格调节基金762912.10元未缴入国库

(十一)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66401494.68元

(十二)不按预算、程序拨款1509121.17元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加大对新兴财源的税收征管力度,建立新兴税源的申报和稽查机制,确保应收尽收。

三、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工作的管理,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素质高的乡镇财政队伍。

四、加强对全县财政票据的规范化管理。

五、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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