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国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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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政人〔20181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国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国雄同志任县畜牧局局长;

易粮纲同志任县法制办副主任;

周玉东同志任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立明同志聘任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唐登攀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肖峰同志任县房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圣成同志任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向南社同志聘任为红旗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顺利同志任县环卫局局长

贺艳婷同志任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志敏同志任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隆政同志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国权同志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民才同志任县公用事业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友根同志任县农素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光春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谢超同志任县交通质监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梁同志任县扶贫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彭盛宏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肖华勇同志任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

彭淑平同志任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映远同志任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姣同志任土桥农场管理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淑娟同志任县畜牧局副局长

唐光许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去其县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毛宏光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白毛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高安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丹口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宜刚同志任南山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明学同志聘任为南山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戴明乐同志任南山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源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统计局农调队长职务;

陈建凤同志任县森林总公司总经理

于橙洋同志任县保障投公司总经理(兼

免去彭崇端同志县畜牧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进德同志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树才同志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建文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永恒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自成同志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文任同志县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训治同志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明政同志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凌云同志县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旭初同志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支军同志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柏成同志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28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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