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委干〔2016〕24号
关于马立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和省市驻城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马立海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袁小湖同志任县委办纪检组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石林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纪委干部教育室主任职务;
吴跃明同志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陈晓方同志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欧阳铭同志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王支军同志任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党史办副主任职务;
于小勇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委员;
肖安平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委员;
陈郁青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委员;
龚芳艳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爱卫办主任职务;
周德威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肖中京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主任督学;
杨进荣同志任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
杨兰同志任县老干部局纪检组长;
杨红旗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杨焕权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阳世华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刘红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严钦龙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雁同志任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委员;
刘学用同志任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
吕扬德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段艺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张子能同志任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方旭初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杨东军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杨月来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雷承贵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陈良佩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三成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飞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明优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畜牧局党组成员职务;
肖敦旺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杨桂香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蒋松青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舒善正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夏叶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杨 慧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周光明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袁汝林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旭炜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丁湘华同志任县妇联副主席;
免去曾德花同志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 方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戴兰英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唐邵宏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刘图淼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曾志锋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肖明利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李知良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进德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杨永晖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何生利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陈文忠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阳军华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满姣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肖阳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免去杨梓柏同志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职务;
肖志明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老龄办主任职务;
免去王良海同志县老区办主任职务;
曹德平同志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陶亮高同志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免去其县乡财局局长职务;
杨纯同志任县乡财局局长;
江泽兴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明星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农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戴超刚同志县规划建设局纪委书记职务;
肖利峰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
吕扬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杨林同志任县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主任;
王朝民同志任县农村能源服务站站长;
杨松仁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免去杨年春同志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刘松江同志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免去其县委办纪检组长职务;
徐宏文同志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伍克珍同志任县党史办副主任;
尹华哲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阳洪达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阳卓然同志任县编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去刘翼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职务;
彭强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简金华同志任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阳拥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去李振宇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长职务;
肖宗国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
杨永盛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
戴训喜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钟永良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
杨文任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党委委员;
杨正清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
胡秋凤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党组成员;
江冠健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党组成员;
肖斌同志任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振泽同志任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建宏同志任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尔瑜同志任县纪委案件监督室主任;
陈幽同志任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免去刘本海同志县纪委信访室主任职务;
免去陶仲同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琴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张植高同志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本林同志任县纪委组织部长;
何建华同志任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因机构撤并与调整,吴跃明同志县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晓方同志县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欧阳铭同志县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局长,于小勇同志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德威同志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郁青同志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兰同志县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安平同志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中京同志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杨进荣同志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杨焕权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雁同志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红旗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钦龙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阳世华同志县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学用同志县湘西开发办主任,吕扬德同志县商业行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子能同志县二轻行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方旭初同志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东军同志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月来同志县民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雷承贵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良佩同志县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三成同志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党组成员、副大队长,彭飞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党组成员、副大队长,蒋松青同志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舒善正同志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光明同志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叶平同志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慧同志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旭炜同志县计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湘华同志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袁汝林同志县商业行管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方同志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局长,戴兰英同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李知良同志县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邵宏同志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图淼同志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进德同志县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永晖同志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生利同志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忠同志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军华同志县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满姣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阳同志县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泽兴同志县农经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等46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及部办委规范机构规格,肖斌同志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振泽同志县纪委纠风室主任,刘建宏同志县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张尔瑜同志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陈琴同志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植高同志县纪委廉政室副主任,吴本林同志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何建华同志县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简金华同志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组长、彭强同志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等10名同志原任科级领导职务自然消失。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2016年5月17日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