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8 信息来源:县委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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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委干〔2016〕13号
关于唐贤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和省、市驻城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唐贤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
2016年3月8日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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