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7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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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现对《行动方案》予以解读。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工作,设施水平大幅增长,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差、起步晚,对标上级要求和周边兄弟市仍有较大差距,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亟需加快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10月,我市召开全市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牵头起草了《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对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

《行动方案》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工作目标”,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实施范围上,实现全市建制镇基本覆盖;在时间节点上,突出先资水、邵水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再按建成区常住人口数量的多少梯次推进。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确保建得起、转得动。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编好专项规划、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乡镇污水处理基础台账等五个方面。强调要以整县打包,用PPP模式推进;坚持管网雨污分流,坚持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多点布置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管网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债券资金、财政补助、贴息和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核心是实行“市级督导指导、县级统筹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安排、工作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选址和用地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PPP项目指导、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和支持力度。

三、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 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42 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5、《湖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操作指引》和合同模板、《关于利用补充抵押贷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

6、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29号)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5日

关联稿件: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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