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信息来源:城步县 作者: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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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政发〔2024〕14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
永安矿业有限公司滴水洞硅矿的决定书
当事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永安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智
经查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永安矿业有限公司在兰蓉乡开办的滴水洞硅矿(证号:C4305002009077120029892)为市级发证采矿权,有效期至2020年4月6日,该采矿许可证过期多年,矿业权人也一直未到主管部门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该矿山未纳入《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25)年》,属于要求注销且未注销到位矿山。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依法关闭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永安矿业有限公司滴水洞硅矿。
二、报请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销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永安矿业有限公司滴水洞硅矿采矿许可证。
三、该矿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注销采矿许可证后,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永安矿业有限公司滴水洞硅矿自主承担该矿关闭退出的生态修复及安全隐患消除的主体责任。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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