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公告
为提高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局拟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组织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和意见。
二、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3年5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
(一)人员数量与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不超过40人,其中: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代表2名,县直有关部门代表3名,企业代表2名,乡镇、街道办事处各1名。
(二)产生方式
1.参会代表以自愿报名为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2.前款明确的各类参会代表报名不足时,由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后邀请参加;
3.报名人员满足参会代表类型,且总人数超过40人时,随机抽签确定代表。
(三)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拥护党和国家基本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对国土空间规划有一定了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公众代表采取线下或网上报名方式,填好报名表交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或发送至邮箱317508941@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5:30。
五、听证会要求
1.听证参加人届时应持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超过20分钟,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2.听证会代表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参加人有权审验听证笔录,在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5.听证参加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6.听证发言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咨询人:杨先生,电话:13786957696。
特此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