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政工股牌子)
负责人:彭莉华
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起草地方性民政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考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县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计划生育;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二)财务规划股
负责人:杨文凯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三)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郭峰、胡雯静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龄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及养老院的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县内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管理。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
负责人:孙银花、肖桃园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贯彻和执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场)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审批、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县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永久性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县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和补贴认定发放、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全县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承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综合股
负责人:肖育德、刘继杰、夏小兰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管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13个乡镇(场)社工站管理及民政社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实施。
(六)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负责人:李伟凯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参与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开展全县的社会救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家庭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
负责人:王明相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八)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
负责人:袁海英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革命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扶持老区发展规划、具体扶持措施,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调推动革命老区发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革命老区扶持项目的筛选初定申报工作,并监督扶持革命老区发展资金的使用和扶持项目的实施;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规划制定扶持革命老区发展资金年度计划,确定使用扶持革命老区发展资金的项目;管好用好扶持老区资金,加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革命文物保护;落实革命“五老”生活待遇,做好“五老”工作;宣传革命老区精神,弘扬老区革命传统,并会同有关部门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向革命老区捐赠扶持老区的发展;承办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城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负责人:张儒辉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处理违法婚姻行为,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开展婚姻法律法规解答咨询服务;负责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确保其完整,并负责办理查档服务,出具有关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移交;倡导文明婚俗,进行晚婚、计划生育教育,配合计生、卫生部门举办婚前体检、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活动。
(十)慈善会办公室
负责人:夏小兰、黄丽萍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慈善会办公室是慈善会(总会)的办事机构,在上级慈善组织的业务指导、民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负责拟订慈善会年度募捐、救助工作计划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在突发事件时,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慈善救助工作,建立慈善救助数据库和救助台账;开展慈善募捐和群众性救助工作。按照《湖南省慈善总会组织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办法》,策划并组织开展各类募捐活动及与募捐有关的协调联络工作,切实抓好“慈善一日捐”活动;负责慈善项目的立项准备、项目报批,项目策划、运作和管理,项目评估、实施,并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向捐赠人反馈;负责慈善会的对外联络,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合作交流,按受海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按照捐赠者意愿,开展赈灾、慈善救助、公益援助等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和分配情况,接受民政、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负责善款善物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独立核算;策划并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培养全民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发展义工队伍,做好慈善义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慈善会日常行政事务、来信来访、慈善咨询、人事劳资、文秘档案、后勤保障等;向会长、秘书长、办公会报告募捐、救助、慈善宣传文化、义工工作等情况及完成民政部门交办的工作。
(十一)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龚厚国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宣传有关殡葬的法律、法规,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参与全县殡葬改革发展计划和有关实施办法的拟订和实施;承担指导全县公墓建设的事务性工作,依权限对县殡仪馆、公墓区、火化场、骨灰堂等殡仪服务单位进行专业指导,承担殡葬服务单位设立、开业、年度验审、变更的申请受理、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单位和个人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负责人:罗钰琳
联系电话:0739—7361981
工作职责: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管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