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兰蓉乡
负责人:许振东
邮编:422500
电话:0739-7400018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兰蓉乡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王翔
主要职责:乡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彭毓韬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机关、村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负责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辖区内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等工作。
负责人:杨绿永
主要职责: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城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水利、移民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指导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相关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屈培龙
主要职责:负责平安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五、兰蓉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杨璋虎
主要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授权,以乡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兰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肖鹏
主要职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油茶产业发展;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动物防疫事务工作;负责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慧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检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环保督察交办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秸秆、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舆情事件;统一培训、指导辖区内的村级环保网格员,协助考核村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申请、现场察看、资料上传和发放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村镇各项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调处各类土地、矿产、林权等权属矛盾纠纷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采、各类用地行为的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负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兰蓉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刘和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做好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工作;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收集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