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5〕2号)精神,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附件2),厘清各类社会事务与教育系统职责的边界。要严格落实年初计划、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二、各单位严禁向教师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要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优秀率等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和评价考核,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中小学校、教师的评优评先及各类考核相挂钩。
三、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大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和教育督导,严肃整治层层加码、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滥用APP以及拍照打卡、填表做题等各类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督查室等部门加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并通过教师负担码上报平台、监督举报电话等加强监测、核查、整改、问责、通报,进一步建立减轻教师负担、规范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进校园长效机制,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附件:1.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2.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方式 |
统筹实施单位 |
县教育局联系股室 |
法治专题教育 |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 |
专项进校园 |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团县委指导,县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安稳办 |
“护苗·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进校园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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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题教育 |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县公安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消防大队指导,县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安稳办 |
禁毒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安稳办、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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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安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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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安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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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专题教育 |
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团县委指导,县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财建股、营养办 |
学生常见病及营养健康监测干预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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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财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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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5健康守护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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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协同促、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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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专题教育 |
流动科普设施进校园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科协指导,县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基础教育股 |
“百名院士进校园、万名科技工作者上讲台”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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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普四进(进校园)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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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周活动(省级示范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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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普及暨“环保有话说”主题实践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财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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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宣传教育 |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指导,县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基础教育股 |
“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基础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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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声里的中国·湖南”主题活动 |
融入学校教育教学 |
基础教育股 |
实施方式说明:1.专项进校园。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和教育资源,有序进入中小学校开展活动。2.提供资源进校园。牵头单位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宣讲人员等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自主开展。3.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牵头单位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或在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等活动中融入开展。
附件2
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在厘清教育系统社会职责边界基础上,现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白名单管理,可以适当方式进入校园
1.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社会事项;
2.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部署安排的社会事项;
3.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防性侵、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4.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且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5.不属于学科教学内容,但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师生素养有直接关系,确需中小学校参与,且不适合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的社会事项。
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组织方式
1.专项进校园。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和教育资源,有序进入中小学校开展活动。
2.提供资源进校园。牵头单位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宣讲人员等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自主开展。
3.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牵头单位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或在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等活动中融入开展。